2019冠状病毒病中国大陆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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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病例标准
方案 | 疑似病例 | 流行病学史 | 临床表现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1] | 湖北省: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有流行病学史 中的任何 1 条或无流行病学史,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 2 条。 |
(1)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 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2 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 班级等场所,出现 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注:试行第五版修正版、试行第六版中(4)的表述无括号内的内容 |
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②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
湖北以外省份: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有流行病学史 中的任何 1 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
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②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六版)[2] |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有流行病学史 中的任何 1 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3条。 |
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临床表现;
②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3] | 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临床表现;
②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4] |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有流行病学史 中的任何 1 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阳性;或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 |
①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 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 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注:试行第八版及其修订版②中的表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试行第八版④中的表述为2周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5] | 有下述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或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阳性(近期接种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不作为参考指标)。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6] |
确诊病例标准
方案 | 时间 | 诊断标准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1] | 2020年2月8日[7]-2020年2月18日 | 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的疑似病例)或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以外省份: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六版)[2] | 2020年2月18日[8]-2020年8月18日 | 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
1.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3] | 2020年3月3日[9]-2020年8月18日 | 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
1.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和 IgG 抗体阳性;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 4 倍及以上升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八版)[4] | 2020年8月18日[10]-2021年4月14日 | 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
1.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和 IgG 抗体阳性; 4.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 IgG 抗体滴度较急性期呈 4 倍及以上升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5] | 2021年4月14日至今[11] |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未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和 IgG抗体均为阳性。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九版)[6] |
参考资料
- ↑ 1.0 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1-19).
- ↑ 2.0 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六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0-06).
- ↑ 3.0 3.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3-01).
- ↑ 4.0 4.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4-25).
- ↑ 5.0 5.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4-24).
- ↑ 6.0 6.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3-15).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