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分區

来自删除百科
本条目“香港法定分區”在中文维基百科已被删除其它版本),这是一个删除前的存档副本
Alberth2删除了香港法定分區,理由是:
存廢討論通過: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09]]
这个理由未必准确 (为什么?)

本条目共存留9天:

  • 创建于:2012-02-06
  • 删除于:2012-02-16
  • 贡献者:3
  • 编辑:32
  • 浏览:无数据
请阅读免责声明。删除百科只是中文维基百科被删除条目的存档。   Alert icon 建议删除本条目

本条目在2012/02/09提交删除。理由是:“内容包含自香港行政分区香港通俗分区,其次没有在网络上找到法定分区的说法(只是提到香港现有的行政区划),疑似原创研究”

本条目被提議拆分

下文簡介香港法定分區,香港行政分區和香港通俗分區。

香港法定分區

香港政府的法定區份,是各種要負法律責任文件中規定的地名,香港每地方只可歸於單一區份,每間公司都有一個法定地址[1] [2]。而不是跟據個別人士主觀意願而定的,主觀意願的通俗地名如天后炮台山彩虹,範圍不明,而且可以很大。

全港性建設

全港性建設以法定分區為基礎,而政府的施政或以法定分區,或以區議會分區處理.區議會地區決定都是各選區自己處事,但有少量決定是以18區為本位.而當年區議會劃區不等於將全港土地重新劃區.而區議會最重要的單位的該區自身對政府的監察,但在18區大分區之內也會互相協調.

香港規劃分區

如雖然銅鑼灣東屬區議會東區,西屬灣仔區,但在港島24個規劃區,仍屬同一區,因為規劃處是依法定分區為基礎再劃區而非依區議會18區為基礎.[3]

港島區例子如下,全分區名詳見上文的來源文件.

  • H1 堅 尼 地 城 及 摩 星 嶺
  • H3 西 營 盤 及 上 環
  • H4 中 區
  • H5 灣 仔
  • H6 銅 鑼 灣
  • H7 黃 泥 涌
  • H8 北 角
  • H9 筲 箕 灣

香港行政分區

區議會行政分區為18區

法定區份不等於選區名稱,也不等於18區分區名稱.法定區份是正稱的地址名,而區議會行政分區則是區議會所屬的行政分區。灣仔在區議會行政分區的灣仔區,跑馬地也在區議會行政分區的灣仔區,但跑馬地郵寄地址為跑馬地。而銅鑼灣西面的行政分區屬灣仔區,法定區份仍是銅鑼灣,東面法定區份也是銅鑼灣,分別就是東區和灣仔區管治下的銅鑼灣。[4]

其餘行政分區

區議會之後,基本上地方事務是細分給各選區,而各選區綜合事務(較少,主要是各選區自理)仍由18區各分區各分區管理,綜合選區事務是以灣仔區為大區考慮而不是以大坑,銅鑼灣,而政府的施政不一定是以18區為基礎,好像民政事務署,灣仔區和東區是在同一區,而在東區的銅鑼灣社區中心服務對像也是全銅鑼灣及少量周邊地方。同樣道理,位於東區的銅鑼灣消防局服務對像也是全銅鑼灣。[5]

18區的分區主要是各選區及總區處理下放的資源,而東區之名不是在法定區份的地址上,法定區份的地址要香港政府批准才會轉的。

香港法定分區與區議會或消防等行政分區之關係

香港法定分區是香港有區議會之前或更早時間的分區,而區議會及18區只是處理政府下放的資源,一些政府及全港性的政策,仍舊會参照法定分區來執行.

香港通俗分區

香港的通俗分區,指不是法定的地名分區,法定分區是指法定地址上的法定地區如causeway bay及north point,不同人對不同通俗分區理解或會不同,通俗分區沒有固地的範圍,而法定分區如銅鑼灣則有政府法定的範圍.[6]

通俗分區地名不可用在受法律約束的文件上,但在沒有利益衝突的交流下應該可以.

註腳

參看


Template:香港島規劃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