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受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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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受難者》是一本由台北地檢署林達檢察官、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所長徐志明、台北執業律師林妤芬等所撰寫的法律書籍,針對悟覺妙天禪師宗教事件的論述。
本書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引用禪師講述,1996年開始受到16年的纏訟的官司,是因為當年總統選舉得罪當局的秋後算帳。第二部份是主要法律論述部分,林達檢察官引用相關的判決書內容論述當年的法官判決屬於冤判,徐志明從此案談憲法人權保障[1],林妤芬從此案談殯葬管理條例之誕生[2]。第三部份,陳列佛教的祖師苦難與西方哲人在聖賢志業過程中的苦難與迫害。書末另有政商名流對於妙天禪師的認識評語。
結構
(I)悟覺妙天禪師的苦難
悟覺妙天禪師針對印心佛法蒙受法難始末的講述/悟覺妙天禪師對眾生的大愛/師父的祝福/師父的叮嚀
(II)佛陀正法 難勝能勝
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悟覺妙天禪師蒙受法難之釐清-林達檢察官對本案之公正論述/前言/佛陀正法的澄清/印心佛法「法難」的澄清/後記
(II)從法律人觀點看悟覺妙天禪師事件影響
從妙天禪師宗教詐欺無罪案談憲法人權保障(徐志明律師)[1]/從妙天禪師宗教事件談殯葬管理條例之誕生(林妤芬律師)[2]
(III)禪宗歷代祖師的苦難
前言/佛祖 釋迦牟尼佛[3][4][5]/中華初祖 達摩祖師[6]/中華二祖 慧可大師[7][8]/中華三祖 僧璨大師[9]/中華六祖 慧能大師[10]/中華七代 荷澤神會大師[11][12]/中華五十八代 悟覺妙天禪師[13][14]
(III)西方世界對宗教哲人的迫害
前言/耶穌基督[15][16]/穆罕默德[17][18]/蘇格拉底[19][20]/哥白尼與布魯諾[21][22]/伽利略[23][24]
我所認識的妙天禪師
- 徐欣瑩 中華民國第八屆立法委員
- 羅淑蕾 中華民國第八屆立法委員
- 陳儀君 中華民國新北市第一屆市議員
- 周守訓 立法院最高顧問
- Mark Troxell 美國核能專家
- 許千樹 國立交通大學副校長
- 余艇 國立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系教授
- 羅佩禎 國立交通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
- 張誠 前中山科學院雄風計畫總工程師
- 陳立白 威剛科技董事長
- 林昆三 廈門銀行行長
- 胡瀞云 魯賓斯坦國際鋼琴大賽首獎得主
- 余斌 空軍中將退役 國民黨中常委
- 吳坤德 陸軍後備司令部政戰主任少將退役
林達檢察官論述與判決書引用
在林達檢察官論述與判決書引用的部分,大致上分成當時妙天禪師宗教事件當中的宗教詐欺與納骨塔違建詐欺。林達檢察官於法律論述中的另一個重點,便是妙天禪師當年的宗教事件,"代全民受過,催生殯葬管理條例。"
宗教詐欺
宗教詐欺部分,在86年判決書[25]已經認定完全無罪,作者整理出主要理由有四:(一)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應完全予以尊重。(二)佛光照片經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後,全部都是真實無虛,沒有一張合成或造假。(三)所販售之金佛幣,經中央籌幣廠及台北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鑑定後,沒有任何造假。(四)弟子劉錦隆所攝錄錄影帶,沒有任何虛偽造假。87年上訴維持無罪判決[26]。此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5次[27][28][29][30][31],每一次發回結果,宗教詐欺判決都是無罪。
納骨塔違建詐欺
納骨塔違建詐欺部分,作者林達檢察官認為是一樁冤判的公案:"回顧整件寺廟納骨塔詐欺的案件關鍵,就是對於違建是否「明知」?禪師有沒有主觀犯意?但翻遍案件卷宗,證據都顯示禪師並不知情。"
高院從兩次更審判決均判無罪[27][28],作者林達檢察官認為高院在毫無憑無據地推論禪師知情,改判有罪[29]。作者論述,刑事訴訟法上有名的「罪疑惟輕原則」,是說在證據不足之下,必須判決無罪。刑事訴訟法也要求必須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確信」的心證,才能判決有罪。
催生殯葬管理條例
"這次明安寺納骨塔拆除事件,禪師其實是代全國寺廟納骨塔受過,並且促成了國內殯葬業及納骨塔業的合法化,催生劃時代的「殯葬管理條例」!"
民國72年11月11日,頒行「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只是規範土葬。寺廟納骨塔與商業納骨塔一直都是二元對立的,直到85年10月明安寺遭拆除事件,讓整個台灣的寺廟納骨塔問題,正式浮出檯面。寺廟納骨塔與宗教團體強力介入了立法過程,和商業納骨塔激烈地角力,終於在民國91年7月17日,通過「殯葬管理條例」。[32]"簡單地說,就是容許寺廟納骨塔暫時存續2年,但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補正程序。"
民國93年7月17日,緩衝期兩年過去了,沒有一家寺廟補正改進。立委王昱婷在93年8月4日,針對台南市寺廟納骨塔將遭拆除,所引發的民間恐慌,在立法院提出質詢。[33]直到民國98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宗教團體法」草案[34],嘗試要繞過「殯葬管理條例」,迂迴地利用「宗教團體法」,予以全面就地合法化。"民國101年1月11日,立法院修正通過「殯葬管理條例」全文,乾脆把2年補正期都刪了,全部就地合法。[35]
禪宗祖師、西方哲人的苦難與迫害
《真理的受難者》一書第三個部分,整理了禪宗祖師與西方哲人受到的苦難與迫害。禪宗祖師的部分列出:釋迦牟尼佛、達摩祖師、慧可大師、僧璨大師、慧能大師、荷澤神會大師、悟覺妙天禪師;西方哲人的部分則列出:耶穌基督、穆罕默德、蘇格拉底、哥白尼與布魯諾、伽利略。《真理的受難者》書中除了詳列各自的故事背景,還解釋精神與意涵,以下段落僅節錄其苦難與迫害部分內容:
禪宗歷代祖師的苦難
- 佛祖 釋迦牟尼佛:包含栴遮那耆雜草填充腹部,其師父指著佛陀始亂終棄陷害。外道殺了孫陀利女子,嫁禍佛陀。世尊的岳父善覺王妨礙僧團,驅趕世尊和僧團。提婆達多買通八名惡漢行刺世尊不成,在山上備妥巨石和石塊擊佛。調達與阿闍世王把500頭象灌醉,企圖把佛陀踩死。[3][4][5]
- 菩提達摩祖師:達摩祖師則是因為一位北魏法師菩提流支嫉妒,時時刻刻想害死祖師,前後迭經六次下毒。[6]
- 慧可大師:慧可大師得法後,菩提流支的徒弟們,更是嫉妒欲殺之而取代,隱居40年後仍以「邪魔」來毀謗祂。祂的斷臂,其實並非如傳說中為了向達摩祖師求法,才自己砍斷;而是在弘法過程中,為了保護傳法的經書及法像,被追殺的官兵所斬斷。[7][8]
- 僧璨大師:三祖僧璨大師雖然得法成就,面臨困難的外在環境:一是佛教的其他宗派嫉妒祂,想要將祂除之後快;二是佛教正值北周五帝破滅佛法,佛教經典、佛像悉被銷毀,沙門盡令退俗,並禁止出家為僧,這是佛教的教難。[9]
- 慧能大師:六祖大師則遇到爭衣缽,命如懸絲,為了逃匿追殺,真如喪家拜犬,一路逃命。同修兵分兩路,惠明來勢洶洶地趕到,卻動不了袈裟,得慧能開示後大悟。外地來的法師伺機搶奪法衣,放火燒山,逃過一劫便往西而去,於是就避難於獵人隊中,前後15年。「南頓北漸,南能北秀」二宗門徒各為其主,水火不容,時有所爭,甚至還派人加害,張行昌便是北宗門徒所派去的刺客。[10]
- 神會大師:神會大師師承南宗六組慧能大師,由於北宗沒落,弟子中有人心感不平,御史誣奏陳會聚眾,企圖不利朝廷,過著貶逐的生活。[11][12]
- 悟覺妙天禪師:在中華民國從戒嚴進入第一次民選,執政黨在大選過後,提出了「宗教掃黑」的口號。對於許多宗教團體來說,當時確實都遭到了滅頂式的災難。只要是在選舉期間,支持非執政黨的候選人,悟覺妙天禪師便是在這個情況下,受到毀滅性的打擊。[13][14]
西方世界對宗教哲人的迫害
- 耶穌基督:基於各種宗教和世俗的原因,當時的猶太人對耶穌非常憎恨。耶穌與門徒在耶路撒冷郊外過逾越節,進行了最後的晚餐。猶太教上層階級當權祭司與教士,收買了十二宗徒之一的猶大,以30個銀錢和他串通,再以親吻耶穌為暗號,把耶穌拘捕起來,並控以「自稱為猶太人的君王」的罪名。在猶太群眾的壓力下,耶穌被猶太行省行政長官彼拉多判處死刑,被士兵們釘在十字架上。[15][16]
- 穆罕默德:當先知穆罕默德開始傳教,不斷擴張的結果,規模漸大,終究抵觸了一些傳統勢力;祂在當地統治者中的地位大降。信徒一再受到攻擊和財產掠奪。有些麥加人瘋狂地殘害入教的穆斯林,被迫躺在熾熱的沙上,在他們的胸部壓上一塊巨石,人們將紅滾的鐵焦烙印在他們身上,許多人因而死亡。[17][18]
- 蘇格拉底:雅典在柏羅奔尼撒戰爭中戰敗,被人解釋為是雅典娜對雅典市不敬神的懲罰。而補救的辦法就是審判並懲罰那些質疑雅典娜或其他天神的人,蘇格拉底堅持這次審判是完全錯誤的。觸怒了執政者藉以維繫政權的神學統治教條,被雅典法庭以「引進新的神」和「腐蝕雅典青年思想」之罪名,對他進行審判。最後被判決處以死刑。[19][20]
- 哥白尼與布魯諾:在2000多年前哲學家對宇宙、星象的觀察,都是採用「地球為宇宙中心」,哥白尼在一篇四頁《短論》,立言倡導「日心說」。直到1539年任教於威丁堡大學的數學教授雷替克斯拜訪,才決定將天體運行論公開出版。哥白尼的論點在其死後,除了少數科學家,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反對,包括羅馬天主教、馬丁路德、約翰喀爾文等宗教家,都予以大力抨擊,並將之列為邪說異端。哥白尼的論點引起很大的爭議,莫過於道明會教士焦爾達諾·布魯諾,其論述與當時教會對聖經的解讀起了嚴重衝突,在西元1600年背叛火刑,在羅馬被當眾燒死。[21][22]
- 伽利略:伽利略最具爭議性的事件,就是維護哥白尼學說。於1610年公開支持「日心說」,受到一些哲學家和天主教士的激烈反對,後者更於1615年向教廷異端裁判所告發伽利略。被迫放棄「日心說」理論,並在軟禁下度過餘生。[23][24]
台灣書局銷售紀錄
民國102年7月15日上市首賣起,至19日短短4天,銷售即大破4,000本,各大網路書局全部缺貨,書商不斷要求大量補貨,因為還有許多預購的書籍仍然在排隊。[36]
外部連結
- 臺灣高等法院
- [禪林正傳]
參考文獻
書籍
注釋
- <引> 表示《真理的受難者》實際引用之文章或判決書
- ↑ 1.0 1.1 <引> 禪林正傳: 從妙天禪師宗教詐欺無罪案談憲法人權保障,2013年4月5日
- ↑ 2.0 2.1 <引> 禪林正傳: 從妙天禪師宗教事件談殯葬管理條例之誕生,2013年4月6日
- ↑ 3.0 3.1 佛陀十大難(一)孫陀利謗佛難 - 旅遊·素食-H&D幸福小屋.[永久失效連結]
- ↑ 4.0 4.1 本師釋迦牟尼佛.
- ↑ 5.0 5.1 生命知識庫搜尋網.[永久失效連結]
- ↑ 6.0 6.1 六祖法寶壇經淺釋.
- ↑ 7.0 7.1 六祖法寶壇經淺釋 上宣下化老和尚講述.
- ↑ 8.0 8.1 慧可“立雪斷臂”的真偽_少林弟子吧_百度貼吧.
- ↑ 9.0 9.1 【中台世界】─ 三祖僧璨鑑智禪師.
- ↑ 10.0 10.1 星雲文集-經典-六祖壇經講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 ↑ 11.0 11.1 頓漸一如 @ 雲渡禪心.
- ↑ 12.0 12.1 【中台世界】─ 荷澤神會大師.
- ↑ 13.0 13.1 <引> 林達檢察官 撰,禪林正傳: 當代禪宗蒙受法難的歷史還原,2013年3月2日
- ↑ 14.0 14.1 宋七力/謝長廷:妙天等宗教未挺國民黨 當年才被掃黑.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2002年12月11日.
- ↑ 15.0 15.1 《新約聖經》(希臘語:Ἡ Καινὴ Διαθήκη,英語:New Testament)
- ↑ 16.0 16.1 2004年電影《耶穌受難記》(英語: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亦名《受難記:最後的激情》
- ↑ 17.0 17.1 穆罕默德聖人生平大事年表. 伊斯蘭之光. 2008年7月13日.
- ↑ 18.0 18.1 先知穆罕默德传记(4/12):在麦加遭受迫害
- ↑ 19.0 19.1 蘇格拉底的申辯篇,由柏拉圖所著
- ↑ 20.0 20.1 蘇格拉底 (2005). 史丹佛哲學百科.
- ↑ 21.0 21.1 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 Norimbergae, J. Petreium, 1543
- ↑ 22.0 22.1 布鲁诺: 被罗马宗教法庭活活烧死的伟大科学家
- ↑ 23.0 23.1 伽利略,《關於托勒密和哥白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1974). 上海人民出版社.
- ↑ 24.0 24.1 全球天文年》400年前的伽利略 改變人類宇宙觀. 聯合報. 2009-02-17.
- ↑ <引> 士林地院86年訴字131號
- ↑ <引> 高院87年上訴字5019號
- ↑ 27.0 27.1 <引> 高院92年上更(一)字70號
- ↑ 28.0 28.1 <引> 高院96年上重更(二)字53號
- ↑ 29.0 29.1 <引> 高院97年重上更(三)字113號
- ↑ <引> 高院98年上重更(四)字33號
- ↑ <引> 高院100年上重更(五)字1號
- ↑ <引> 殯葬管理條例第72條
- ↑ 新聞稿--寺廟納骨塔二年合法化期限屆滿,府城近萬骨灰罈恐流落街頭?王昱婷要求政府延緩取締時限、制訂宗教團體法、積極輔導合法化. 2004年8月4日.
- ↑ <引> 「宗教團體法」草案第34條
- ↑ <引> 殯葬管理條例第102條
- ↑ 禪林正傳: 「真理的受難者」好書導讀會.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