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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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喜(1922年—1966年5月19日),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林州市茶店镇红星村(原南马沟村)人,安徽省保健委员会、安徽省物资厅,处级干部。
人物生平
1922年出生于河南省林州市茶店镇红星村(原南马沟村),高小文化。
年凶岁荒,其父李全福携全家去山西省逃荒,期间父亲李全福参军入伍无音讯,妹妹饿死。
1938年2月至1941年1月,八路军115师战士,通讯员。
1941年1月至1942年4月,115师通讯班长;
1942年4月至1943年2月,山东军区(原115师)警卫员;
1942年4月在山东鲁南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3年2月至1944年3月,山东军区警卫班长;
1944年3月至1946年4月,华东兵站部学员;
1946年4月至1947年1月,华东兵站部分队长;
1947年1月至1948年6月,任归华东兵站部分队长;
1948年6月至1949年5月,南进纵队中队长;
1949年5月至1949年8月,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任驾驶员;
1949年8月至1954年7月,由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转业到安徽银行;
1954年7月至1960年3月,安徽省人民委员办公厅;
1960年3月至1963年5月,安徽省保健委员会;
1963年5月至1966年5月,安徽省物资厅。
人物逝世
1966年5月1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逝世,终年45岁(虚岁)。 去世时工资106元。其母张秀凤享受抚恤,子女生活费25元。
主要贡献
1949年2月在接手徐州工作中,功劳卓著,经徐州市军管会公路运输部评定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