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基學院學生會

来自删除百科
本条目“崇基學院學生會”在中文维基百科已被删除其它版本),这是一个删除前的存档副本
DreamLiner删除了崇基學院學生會,理由是:
w:special:Diff/42498498
这个理由未必准确 (为什么?)

本条目共存留279天:

  • 创建于:2016-03-14
  • 删除于:2016-12-19
  • 贡献者:18
  • 编辑:59
  • 浏览:1202(不包括bot和爬虫)

存留期间浏览量统计

请阅读免责声明。删除百科只是中文维基百科被删除条目的存档。   Alert icon 建议删除本条目

本条目在2016-03-14T19:31:09+00:00被认为不適合百科全書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
Student Union, Chung Chi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創於1951年
位於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
龐萬倫學生中心四樓 崇基學生會會室
會員人數3279
電話+852 3943 9787
電郵CCSU@cuhk.edu.hk

崇基學院學生會崇基學院學生會,乃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的學生自治組織,亦是組成及創立中大學生會的三所成員書院學生會之一(其餘為新亞學生會聯合學生會)。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章》第一章第二條,其宗旨為「本會本自治之精神,以促進會員德、智、體、群、美五育之發展,謀求會員褔利之增進,及致力於社會之服務為宗旨」。崇基學院學生會運作受以下章則規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章》《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章細則》以及《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議常規》。惟崇基學生會對會員權利的保障不多,身兼司法機關的代表會住住以「一次性破例」為理由作出為違反自己所定立的成文法[來源請求]

背景

香港中文大學為一書院制大學,因而有著獨特的學生會制度和系統。根據《香港中文大學規程》(香港法例第一一O九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附表一[1]),除可成立一代表全體本科生的中大學生會外,每所成員書院都可獨自成立「獨立而平等」[2]於中大學生會及其他書院學生會的學生會,以代表其所屬書院的本科生。現時香港中文大學共十個學生會,包括中大學生會及九所書院的學生會。

同時,各成員書院學生會亦須於每年換屆選舉中選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代表會代表該書院學生的民選代表。中大學生會各個中央組織都充分體現成員書院學生會的角色,包括幹事會、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及中大校園電台的內閣須包含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成員書院學生會的基本會員方可成閣。

組織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包括以下組職︰聯席會議、代表會、幹事會。崇基學生會的組織架構受《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章》所規範。學生會的權力行使有以下的方式:

學生會的最高決議為全民投票,為全體基本會員施行其選舉、創制、罷免之唯一程序。根據學生會會章,學生會設有:

非常設機構

  • 聯席會議:由學生會職員(會長、代表會及幹事會的成員)組成,一般而言人數約為三十人,是地位僅次於全民投票的最高權力機構。

常設機構

  • 代表會:崇基學生會的最高立法、監察、司法之機構,其權力僅次於全民投票及聯席會議。成員由每系系會或院會委任代表一人。(若沒有系會或院會之設立,得由代表會協助系內或院內同學互行推選代表一人,經代表會接納,成為系代或院代。);普選代表零至五人;前任會長及前任代表會主席(其任期至七月三十一日為止)。惟代表會成員不可少於十二人。
  • 幹事會:崇基學生會的最高行政機構,其幹事長兼任本會會長。會長為本會的最高行政首長,對外代表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

主要工作

  1. 公開招募活動籌備委員會及活動執行委員會並委派幹事擔任各委員會主席,以舉行大型學生活動,當中包括新生輔導營以及校慶學生節;
  2. 籌組《崇基人》編輯委員會以出版《崇基人》;
  3. 向已登記之中大學生團體提供物資及宣傳位置借用服務;
  4. 作為學生與書院及校方之間的橋樑,反映學生意見,以跟進校園發展並參與討論,使同學的學習環境得以完善;
  5. 本會關心社會時事,了解社會議題之事態發展,讓同學思考及論不同的時事、政治、民生議題,藉此提高崇基同學對時事之認識和提高對社會事務的關注。
    [3]
  6. 協助崇基學院踐踏學生自治[4]

學生會會室

崇基學生會於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龐萬倫學生中心四樓設有會室,為學生會幹事會及代表會與其下設委員會之工作場所。學生會會議室及屬下團體信箱分別設於會室的兩旁。

學生會會室開放時間(或會改動)

星期一至三 星期四 星期五
12:30 - 14:15 13:30 - 15:15 13:30 - 15:15
18:30 - 21:15

會室服務

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團體(包括中大學生會及各書院學生會之屬下團體)可根據學生會所定的程序申請借用學生會管理的宣傳位置及物資,借用無須收費,惟會收取按金:

宣傳位置借用

懸掛橫額

崇基嶺南場外之橫額架有24個位置可供借用

康本國際學術園對面之欄杆有3個位置可供借用

張貼海報及放置枱設

物資借用

歷屆成員

代表會

幹事會

連結

參考資料

  1.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2.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附表一《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規程25中第7及8指出,香港中文大學內各學生會之成立均基於此,各自間不具從屬或階級關係,故曰:「獨立而平等」。
  3. 學生會
  4. 中大學生會代表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直播
  5.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會章細則》,代表會主席為選舉委員會當然主席。
  6.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 第六十五屆學生會幹事會——凝基 Assemblage 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