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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法律": 指該法律並不是以民意, 公平, 合理, 符合現實而立的, 立法過程可能只有單單數個官員自己訂立, 為求己利, 但仍能以 "依法辨事" 為口號, 高官立正旗號搶奪市民的所有物, 包括, 名, 利, 財產, 工作, 交通, 利益..., 最終成為該官之利益, 如黑錢, 升官, 功績等等....此一不當但又能受正當法律保護存在的法律, 稱之為"非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