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任諭(即PCMAN軟件作者)擅自張貼病歷之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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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ookxp刪除了洪任諭(即PCMAN軟件作者)擅自張貼病歷之違法事件,理由是:
[[WP:CSD#G12|G12]]: 未列明来源或违反[[Wikipedia:生者传记]]的负面内容:内容为:'{{multiple issues| {{citecheck|time=2014-01-23T07:38:59+00:00}} {{cleanup|time=2014-01-23T07:38:59+00:00}} {{coi|time=2014-01-23T07:38:59+00:00}} {{ext...。 這個理由未必準確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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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任諭在台北榮總擔任進修醫師期間,未經病人及家屬同意,擅自將繪有病人足部傷口的病歷拍照上傳其臉書網站,供不特定人士觀閱;從圖片中可清楚地看到病歷記載「...已告知病患兒子近日意識狀況變差,及血壓不穩定,病情比起先前惡化,若病情繼續惡化,可能有生命危險。...」,洪任諭留言「這是我個人寫過最華麗的 progress note 之一,本來只是想簡單圖示傷口的,結果一時無聊,不小心就順手加上了陰影..."、"沒辦法,最近流行 draw something 嘛...」。其違法行為遭檢舉後,刪除該留言訊息,並於臉書網頁上短暫發表道歉聲明(也很快地撤除)。因該案涉及「醫師侵害病患私隱」,為社會大眾可公評。
洪任諭之擅自張貼病歷行為,共違反了下列法規:
1.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2.醫師法第23條: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
3.刑法第316條: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但衛生署(時任署長邱文達,現稱衛福部)不願認真看待本案,以不相關的他案內容回覆,台北市衛生局也只願意以行政指導草草了事,一度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此事遭揭露後,有心人士刻意利用職權在維基百科網站上刪除此違法事件之敘述,試圖掩蓋,激起公憤,也讓大家對維基百科網站可以任意遭受人為操作而編修內容或為特定個人廣告,感到遺憾與不齒。
參考資料:(維基百科部分管理員利用職權,惡意將以下部分連結設為垃圾連結,企圖使讀者無法閱讀此事件訊息,請在前面加上 http:// 點入閱讀)
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60400109 醫師擅自張貼病歷而造成病人私隱外洩
invadeprivacy.blogspot.tw/ 洪任諭(即PCMAN軟件作者)擅自張貼病歷而造成病人私隱外洩
invadeprivacy.blogspot.tw/2012_06_01_archive.html 洪任諭醫師(即PCMAN軟件作者)擅自張貼病歷而造成病人私隱外洩
http://tw.rf.wap.yahoo.com/w/tw-kplus/question.php?
qid=1613042602558&.ts=1368525243&.ysid=P4_PaReuCWiQBFOTWlBeTC8A&.intl=tw&.lang=zh-hant-tw 有沒有醫師利用電腦技術洩漏病患私隱的案例?
http://chiutypig.blogspot.tw/2012/10/blog-post.html 這款政府、這款醫師,民眾就醫保障何在?
http://blog.udn.com/abouttruth/10612496 洪任諭(pcman)擅自張貼病歷、洩漏病患私隱違法事件之我見我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