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騰清: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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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騰清。因小刀會餘黨燒殺家鄉,奉澎湖水師協副將[[邵連科]]之命募集鄉勇。於西元1854年因擒獲匪首,受奏賞頂戴。自是每役必獲滿清政府徵召,與其弟各擁一營。西元1889年[[光緒]]皇帝肯定其事業有成、維護治安有功、五代同於一堂,予「御准旌表五世同堂頒聖旨」。
 李騰清。因小刀會餘黨燒殺家鄉,奉澎湖水師協副將[[邵連科]]之命募集鄉勇。於西元1854年因擒獲匪首,受奏賞頂戴。自是每役必獲滿清政府徵召,與其弟各擁一營。西元1889年[[光緒]]皇帝肯定其事業有成、維護治安有功、五代同於一堂,予「御准旌表五世同堂頒聖旨」。
==參見==
子 [[李秀禮]]。


[[Category:台灣清治時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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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5日 (一) 15:22的版本

李騰清(1801年-1887年),清朝台灣文官。

李騰清。因小刀會餘黨燒殺家鄉,奉澎湖水師協副將邵連科之命募集鄉勇。於西元1854年因擒獲匪首,受奏賞頂戴。自是每役必獲滿清政府徵召,與其弟各擁一營。西元1889年光緒皇帝肯定其事業有成、維護治安有功、五代同於一堂,予「御准旌表五世同堂頒聖旨」。

參見

子 李秀禮。